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运管局:
为促进二级教练员队伍建设,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下发了《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15〕4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受理申报,核对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省局政工处。汇总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332407997@qq.com。
联系人:李燕杰,联系电话:0371-87165249。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