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省际市际客运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

河南运政网       2007-05-29 来源: 本站
  
关于规范省际市际客运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客规》),按照下放权力、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宗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省际、市际客运业务办理程序和规定,更好地服务于客运经营者,现将我省省际、市际客运业务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客运经营许可
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全面推行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的通知》(豫交[2006]5号)的要求,全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除农村客运班线外(农村客运班线按照《河南省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
(一)组织客流调查、制定发展计划
按照豫交[2006]5号文要求,各省辖市运管处(局)、扩权县(市)运管所(处)在每年的4月、9月初,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本辖区内客运班线运力投放、客运线路布局、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以及省际、市际新增客运班线和非定线旅游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等情况进行客流调查,在客流调查的基础上,班车客运填制豫交[2006]5号文中的附表1、2、3及“      市(扩权县)         半年客运线路拟发展计划表”(附表1),分别于4月底和9月底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kyc@hncd.gov.cn;非定线旅游客运撰写非定线旅游客运拟发展计划,明确拟计划发展旅游客运的车辆数及其经营范围,于9月底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局备查。
发展计划要符合豫交运客[2006]82号文《关于优化和完善我省道路客运网络体系的意见》的要求。外省先行开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我省确需对开的省际客运班线除外。
(二)行业内部公示、确定发展计划
拟发展计划要在辖区企业之间及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充分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均无异议后,填制“     市省际、市际客运线路发展计划表”(附表2),并在“河南省运政信息网”[客运公示]中的[客运线路公示]栏目中公示5日无异议后,一式贰份,附班线走向图(签注“与申报途经走向一致”并加章)报送省局;旅游客运发展计划书面报省局。
(三)确定招标计划
1、市际客运班线由车籍地省辖市运管处(局)以传真方式,向目的地、途经上下旅客的省辖市运管处(局)发征询意见函;相关省辖市运管处(局)应当在10日内将意见传真给车籍地省辖市运管处(局),不予同意的,应依法注明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对市际客运班线,特别是十八个省辖市之间的客运班线,从严控制招投标许可计划;省会郑州的毗邻市市区以远的乡镇、村庄进入省会郑州的客运班线不予招投标许可计划。
2、省际客运班线经省局审核后发函征询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目的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目的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回函结果,反馈到[客运公示]中的[省际线路回函结果反馈]栏目中。
3、各省辖市的招投标计划由客运线路行政许可委员会按照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辖区客运线路招投标计划。
客流量调查和客运发展计划是客运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和行政许可的基础和依据。未进行客流调查的班线,不得列入发展计划,未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列入招投标计划。
4、省辖市运管处(局)应自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目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回函同意之日起三个月内发布客运线路招标公告、组织招投标。
(四)组织招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河南省道路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管理规定》(豫交[2002]344号)组织客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
1、各省辖市运管处(局)应当在“河南省运政信息网”[客运公示]中的[客运招标公告]栏目中发布书面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内容、要求和经营期限;
(3)中标人数量;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报名的要求、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6)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7)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招标人可将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权的招投标分为多个招标项目。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不得少于10日。
4、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自停止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0日。
5、投标人为3个以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河南省道路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开标和评标;投标人为2个的,应当将经营权确定给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考核等级高的投标人,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等级相同的,应逐年比较上一年度之前的投标人客运质量信誉等级,择优确定中标人;投标人为1个的,按《客规》规定确定中标人。
(五)经营许可
各省辖市运管处(局)经招投标确定许可的客运班线和非定线旅游客运,持以下材料到省局办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许可决定书)。
1、班车客运
(1)省辖市运管处(局)出具关于客运线路招投标情况及结果的书面报告,并由客运线路行政许可委员会主任签字。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客流调查、确定发展计划、行业内部协调、向社会公示、发布招标公告、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