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考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维修士的通知[7]

河南运政网       2009-04-02 来源: 本站
 

关于开考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评价维修士的通知

 

各省辖市运管处(局),郑州市修管处,扩权县运管所(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评实际操作试点的函》(评价考函[2008]20号)通知精神,我省被交通运输部定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实际操作试点考试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本次开考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考试电气故障诊断、零部件检验)、机动车整形技术(考试车身测量、车身修复与涂装)、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考试检测评估与运用、电气故障诊断、零部件检验)三个专业。

二、考试级别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助理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和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本次试点考试只开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士一个级别,今年11月份全国统一开考检测维修士、工程师二个级别,五年以后开考高级工程师级别。

三、参考人员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基本条件,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一)基本条件

1、取得中等(含高中)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需提交的资料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www.jtzyzg.org.cn)的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毕后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确认。

1、在报名网站填写完毕并下载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本次实操试点考试时间安排:2009310-20日为省辖市组织报名阶段,420-5月20为考试阶段。考点设在河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方法。本次考试不进行理论考试,只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计算机作答和现场实际操作的方法进行,考试时间各专业2小时。

五、证书发放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合格的,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国家对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证书制度统一规划,是规范机动车维修管理,提高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保障车辆行驶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业务处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贯彻实施,并认真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的初审、考生信息传递等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新闻媒体单位进行大力宣传,使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报道,维修企业有标语,大力营造社会氛围,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促进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行业监管,促进此项制度的落实。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运职[2008]55号)通知精神,适时深入到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检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持证比率,对达不到要求的要促使其限期完善,逾期仍不完善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前辅导为使考生熟练掌握考试内容、程序、方法和要点,提高考试合格率,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的考生进行考前辅导,考生由省辖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带队,按时、按期组织参加。

 

 

 

 

 

 

                             〇〇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