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南运政网       2013-02-08 来源: 本站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运管处(局、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春运顺利进行,现将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省厅安全监管视频会议精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级运管部门要按照22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切实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和紧迫性,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道路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督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级运管部门要立即组织辖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城乡客运排查的重点:一是加强对驾驶员从业资质的检查,凡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要通过与公安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对公安部门通报的违法驾驶员信息,运输企业要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解聘。二是加强对营运车辆全面排查。经营手续不合格或不齐全的,要立即停运;车辆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要一律停运整改。加大长途客车、长途卧铺客车和旅游包车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并将相关情况向旅游、公安等管理部门通报。严格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的管理,严格发放程序和资格审查。三是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县级客运企业的排查,对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杜绝企业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对超长途客车,严格落实驾驶人员配备标准,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或采取接驳运输方式。四是加强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排查。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及时掌握客运场站安全营运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五是加强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排查。督促运输企业安装、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行业标准的监控平台,并连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一律停发道路运输证。要督促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随时掌握每一辆车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存档。六是经行连霍高速三门峡义昌大桥的客运线路,各市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核对,制定安全可行的绕行方案,并报当地运管部门备案。三门峡、洛阳运管部门要制定应急措施,确保绕行线路客运市场稳定。

道路货运排查的重点: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管理,逐一排查危货运输企业和车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安全机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人员配备和资质审查、安全运输设备设施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安全制度、隐患整治和缺乏诚信的,或发生重大危化品运输泄漏、爆炸和污染责任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一律追究运输企业的责任。加强专用车辆审核,对未经质监部门、车辆性能检测单位安全检验合格的车辆、罐体,一律不予许可投入运输。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严格资格核查,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信息,避免事故扩大或引发次生、衍生灾害。二是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6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的运输工作。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品运输车辆要逐车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其停止营运,并收回道路运输证。三是春运期间,在确保生产生活必须的前提下,化学危险品运输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时段。

三、全力做好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一是各级运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根据隐患排查情况,按照“深挖隐患、强力整治”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所有排查的情况做好记录,并实行隐患登记、完成销号管理等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二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严格限期整改的运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整顿;因此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三是对近年来发生的每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行业调查和处理,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各级运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一是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要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三是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工作。要加强运价政策宣传,督促客运站公示基准价及上下浮动范围或上限价格及下浮幅度,配合价格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四是认真处理旅客投诉。各级运管部门要公布春运投诉电话,及时了解和调查处理旅客反映问题。五是规范执法行为。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执法原则和尺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队伍良好形象。六是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全面了解行业动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春运期间,要避免出台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