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救助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类 别  | 
			
				 项目名称  | 
			
				 救助人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申请 金额  | 
			
				 审批 金额  | 
		|
| 
				 政府或主管部门指令救助  | 
			
				 
  | 
			||||||
| 
				 捐赠人实现捐 赠目的救助  | 
			|||||||
| 
				 救 助 个 人  | 
			|||||||
| 
				 合 计  | 
			
				 人民币大写(盖章): 万 千 佰 拾元整  | 
			||||||
| 
				 审 批 金 额  | 
			
				 人民币大写(盖章): 万 千 佰 拾元整  | 
			||||||
| 
				 通 讯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 
				 事 由  | 
			|||||||
| 
				 应当提供的 相关资料  | 
			
				 (一)基金会办事处安全救助报告; (二)政府或主管行业部门指令救助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政府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指令证明原件; 2、调用企业车辆、装备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 (三)表彰、宣传、培训、慰问救助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表彰安全应急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资金支出相关证明原件; 2、安全应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资金支出相关证明原件; 3、困难家庭慰问经费支出证明等。 (四)捐赠人实现指定救助目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捐赠人实现指定救助目的的证明材料; 2、提供第(五)项被救助人个人相关资料。 (五)申请安全救助的个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家庭生活困难相关证明原件; 4、因伤残导致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家庭成员中有患危重疾病人员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相关证明原件; 6、因子女就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相关证明原件; 7、失独家庭生活困难相关证明原件; 8、家庭财产收入证明原件; 9、家庭重大支出证明原件等。 法律责任承诺: 我单位(人)保证提供的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并愿为此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 
				 基金会办事处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
| 
				 省基金会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