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运政网       2022-07-05 来源: 河南运政信息网

豫交运管函21号

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南阳市、许昌市、驻马店市、商丘市、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工作

各创建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工作,立即向城市人民政府汇报,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细化考核评价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核,编制考核评价申报报告

各创建城市要全面梳理总结创建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严格对照《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将本城市《创建方案》各项任务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逐项评价创建方案和创建目标完成情况,汇总形成考核评价得分,从严、从细、从实开展考核自评工作。经自评合格的,提出考核评价申请,并组织编制考核评价申请报告。考核评价申请报告编制主体原则上与《实施方案》编制主体保持一致。各创建城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考核评价申请报告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

三、认真准备,尽早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各创建城市在编制考核评价申请报告的同时要同步整理完善相关佐证资料台帐,并按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分项归类。经审核后的城市考核评价申请报告(加盖公章,一式5份)以及相关佐证资料台帐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具备条件的创建城市应尽早提交考核评价申请。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对拟申请评价考核的城市材料进行核查,择优推荐交通运输部。

    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张靖乐 18437977116     牛文凯 13073739339     

    邮  箱:ysglbgs@163.com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高志东  0371-69691415

    附件: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744号)     

    2.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