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运政网       2021-07-08 来源: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豫交运管函〔2021〕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按照省厅《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促进健康稳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交文〔2021〕32号)要求,现将深化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考试题库的更新和公开工作

全面推进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完成对各地区域科目考试内容的简化、调整,并公开题库,实行“两考合一”;促进驾驶员在巡游车、网约车两种业态之间的双向流动。

(一)做好考试题库的更新工作。要立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基本要求和职业特点,突出安全和服务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考核,避免出现与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基本要求不密切的内容,做到试题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且能够切实符合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的日常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域性考试科目题库,对当地的区域性考试科目题库进行更新,题库试题数量不少于500道,单选题和判断题数量各占50%,并于7月10日前将完善后的区域题库报送至省运发中心邮箱(sygjczc@126.com),省运输中心将统一安排题库安装。要结合当地实际,探索两种从业资格证合并,进一步便利驾驶员在巡游车、网约车两种业态之间的双向流动,逐步探索同一城市区域巡游车驾驶员、网约车驾驶员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证件管理,为从业人员提供便利。

(二)做好考试题库的公开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和区域科目考试题库均向社会公开。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已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和各地区域科目考试题库(含试题答案)在河南省运政信息网公开,并开启全国公共科目和各地区域科目科目在线测试平台,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试题、组卷自测。各地要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等多种渠道,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及时发布考试题库和在线测试平台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为考生创造良好备考条件。

二、优化考试服务能力

(一)规范考点建设和考场秩序。要按照《河南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点建设,优化考试服务能力。参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有关要求和工作规则,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人员、考点和考场管理、规范考务工作流程。要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严格杜绝徇私舞弊行为。

(二)推进考点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点信息化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方式和手段组织实施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鼓励实行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与公安等部门联网审验、网上约考、网上查看进度,降低考生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三)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要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考生自愿参培要求,禁止强制考生参加考前培训,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不得以培训费、报名费、资料费等名义变相收取考试费。

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点进行自查,省厅将对全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的规范化建设进行督导和复核。

三、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一)加强政策评估和优化完善。各地要充分认识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对改革政策落地实施情况的持续跟踪,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驾驶员申请条件不合理的、脱离实际的一些规定,不断改进完善,调整优化。

(二)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档案管理。各地要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进行动态管理和量化考核。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推进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强化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审查,提升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