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河南运政网       2018-04-11 来源: 河南运政信息网

豫交运安监〔201812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扩权县(市)运管局,郑州市修管处,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运管中心,局机关各处室:

近期,全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辽宁籍一辆运输液化石油气危险品车在河北省境内发生侧翻起火事故,江西籍一辆面包车在湖北省境内与当地一辆货车相撞,发生10死1伤的重大行车事故,我省自131日至289天内接连发生3起道路运输行车事故。1月31日,周口市长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PE7972货车与豫A49F36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2月8日,新乡市辉县市长安贸易有限公司豫G94441的货车与一辆江淮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2月8日,洛阳市达金物流有限公司豫CD8799货车行驶途中因发动机故障停车,后方面包车追尾,致4人死亡,2人受伤。截止目前,全省3起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00%和233.4%,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28日和212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先后2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政府安委办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全省各地要迅速传达学习,按照视频会议精神和相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春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找准切入点,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道路春运安全是当前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春节即将来临,各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安全工作切入点,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竭尽全力抓紧抓实抓好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运输工具、装备设施和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有条件的客运企业春运期间要对所属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车辆配备随车安全员,《关于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配备随车安全员的紧急通知》(豫交运客〔2017〕117号)文自即日起废止,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行车途中的运营安全。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级运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对道路客货运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建立清单制、台账制。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春运资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春运期间要加强人员调配,做好值班值守,保证汽车客运站始终有人蹲点盯守,不间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春运营运安全。

(三)严格落实客货运驾驶员的管理。要强化客货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督促运输企业采取强制措施,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各运输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休息,防止疲劳驾驶,坚决杜绝驾驶员出现“三超一疲劳”问题。严把驾驶员行为诚信关,对频繁违法违规的驾驶员,要记入“黑名单”,注销其从业资格。

省局对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驾驶证已被注、吊销及记满12分,存在春运重点隐患的大客车驾驶员进行认真核查,初步筛查1080名驾驶员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各地运管部门要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加强与地方公安部门对接,抓紧注销其相应从业资格,禁止参与春运营运,并督促运输企业对这些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省局督导组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四)严格落实多部门联动机制。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同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的合作,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突出在旅游包车客运治理、下线车辆整治、打非治违、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合力。

二、把握着力点,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措施

“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是春运安全监管重点。各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要抓重点、盯难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提高春运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抓长途客运管理。对长途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凡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不达标,维护、检测不合格,车辆安全带、安全锤、安全设施不齐全,动态监控不正常的,要一律停运整改,整改不到位一律不得参加春运。要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管理,对长期不进站经营、兜圈拉客、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一律顶格处理。

(二)严抓旅游包车安全监管。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强化包车标志牌的申领、核发,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加班客运车辆管理,严格加班车辆手续审批查验,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选派驾驶技能熟练的驾驶员,确保春运安全。

(三)严抓危货运输安全监管。严肃处理超范围营运、超限运输、带病营运和无证营运车辆。要建立和完善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度,遏制非法营运和监管盲区,切实形成源头控制、过程跟踪、全程管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严厉禁止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品或夹带危禁物品、超限超载运输等行为。要加强在省外经营的车辆监管,严防失控漏管、违法违规经营。

(四)严抓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所有参运农村客运驾驶员要参加春运安全驾驶培训;所有参运农村客车均须严格落实例检例保制度;所有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距不良农村道路路段均须在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后,方可通行农村客车。

三、抓好关键点,全面强化联网联控监管

联网联控是抓好运输安全的关键和支撑。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运营环节的过程监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车辆、驾驶员参加春运营运任务,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

(一)加大行业部门监管。各级运管部门要严格车辆动态监控的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考核,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排查,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对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或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不得安排春运任务。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对象,及时纠正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全面排查所属运营里程在500公里以上的班线客车201712月以来的违法违规情况,将长期不在线、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夜间行驶禁令的客运车辆登记造册,停运整改,并上报省局,未经整改验收通过,不得参加春运。

(二)加大运输企业监控。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处理车辆报警信息;严格处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夜间行驶禁令、接驳运输车辆未进接驳点更换驾驶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督导检查和整改。春运期间,省局将加强对“两客一危”联网联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500公里以上营运客车动态监控情况,发现问题一律停运整改,并全省通报。各地也要组织开展车辆动态监控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四、掌控风险点,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是防范事故的有力措施。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加强行业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强化运输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分析客车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司乘人员的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做好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培训司乘人员牢固树立乘客安全第一的意识,熟悉和掌握各种安全驾驶技能和操作规程,提高危险时刻驾驶员的应变处置能力。

(二)强化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春运期间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配足应急保障车辆,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能够妥善处置。要加强与公安、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有效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和道路运行情况信息,保障恶劣天气下的运输。要及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要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加大行业动态信息监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有效排除和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要密切关注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落实情况,尤其是对违法违规运营行为查处、客运企业对所属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车辆配备随车安全员、管理部门落实客运站值班盯守监督检查、注销1080名大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对问题企业、运营车辆、驾驶员整改及禁止参加春运营运等情况,于228日前上报省局。联系电话:037187165245,传真:0371-87165273,邮箱:hnjtc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