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河南运政网       2018-04-19 来源: 河南运政信息网

豫交运客〔20186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运管局,郑州市、许昌市、漯河市、滑县城市客运管理处,郑州市修管处,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运管中心:

2018年春运从21日开始至312日结束,为期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183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833号)精神,建设好“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确保旅客安全、便捷、舒适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形势,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预计春运期间全省道路旅客客运量将达1.39亿人次,同比增长0.5%左右,占全部旅客发送量的80%以上,运输任务较重;煤炭、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进一步增大,运输保障压力较大。2018年春节较晚,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加大,预计21日开始,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将出现第一个客流高峰;213日、14日、21日,将再次迎来客流高峰。据气象部门初步预测,春运期间我省可能再次出现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气象条件较为复杂。

在运输需求持续增加、天气不利条件下,各运管机构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结合实际,切实提高组织协调水平,统筹综合交通保障,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旅客不仅“走得了”,还要“走得好、走得满意”。

为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省运管局成立以马会书记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局客运处,负责协调、组织具体工作。全省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并落实相关经费,保障春运工作顺利开展。各级领导要深入春运工作一线,加强对春运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优化运输组织,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一是科学调度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春运期间,全省组织客车4.86万辆,公交车2.71万辆、出租汽车6.03万辆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引导客流量相对较小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减少班次,调整至省内中短途线路参加春运。统筹安排包车运力深入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等旅客集中地组织直达运输,及时疏运务工人员、学生等团体旅客。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适时增开农村客运班次,重点保障农村庙会、赶集等大型集会运力需求。加强道路货运市场监测,提前掌握春运期间物资运输需求,在保障煤电油气运输基础上,优先安排鲜活农产品等节日重点物资运输。

二是有效衔接多种运输方式,提升运输效率。各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及时主动对接火车站、高铁站、民航机场,按照《关于加强2018年春运期间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保障旅客便捷有序出行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0号)的要求,全面掌握春运期间火车、高铁、航班的开行情况,合理调整道路客运发班时间、发班密度,重点做好夜间客运、出租、公交运力保障,确保旅客运输衔接顺畅。

三是着力加强应急运输组织保障。各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认真总结往年春运应急运输工作经验,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异常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制定完善运输应急预案,提前配足防滑链、消防设备等应急物资,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今年省级储备280辆不少于11000个座位的旅游客车作为客运应急运力,其中郑州150辆、洛阳60辆、开封40辆、新乡30辆;储备350辆不少于2800个吨位的货车作为货运应急运力,其中郑州150辆、洛阳80辆、开封60辆、新乡60辆。应急运力要明确带队领导,车号、驾驶员及其联系方式登记备案,签订应急运输协议,参运人员统一参加应急运输培训,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急运力能在省春运办统一指挥下于2小时内在指定地点参加紧急疏运。各市、县运管机构要参照省级运力储备组建辖区应急车队。

四是切实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对。各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加强与气象、旅游、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共享气象信息,出现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要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电话、广播电台、微博、微信等载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及时通过各种传媒渠道发布路况信息,路段封闭时,引导旅客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出行,避免出现大范围旅客滞留。运输企业要密切关注客运线路途经地的天气状况和道路通行信息,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尤其是途经山区道路的,暂停班线运营。

三、落实监督管理,确保春运安全稳定

(一)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管理

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进站检查、出站查验,严禁“三品”进站上车,切实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到实处、落到岗位、落到人员。客运车辆出站时,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出站检查登记,确保出站上路客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客运企业要确保参加春运的驾驶员符合持证上岗规定,对参运驾驶员进行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防止疲劳驾驶、麻痹大意驾驶,严格禁止驾驶证扣满12分的从业人员参与春运;要加强车辆技术管理,逐车排查营运车辆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检测,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确保参运车辆符合安全运行条件。

(二)强化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

各运管机构要通过联网联控系统全面排查所属运营里程在500公里以上的班线客车201712月以来的违法违规情况,将长期不在线、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夜间行驶禁令的客运车辆登记造册,上报省局,停运整改,非经整改验收通过,不得参加春运。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处理车辆报警信息;严格处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夜间行驶禁令、接驳运输车辆未进接驳点更换驾驶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春运期间,各运管机构要加强对“两客一危”尤其是500公里以上营运客车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省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通报“两客一危”违规车辆较多、排名靠后的运管机构。

(三)强化旅游包车运营监管

各运管机构要严格按照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和包车客运标志牌二维码识别系统要求,加强包车客运管理,严格执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制度,谁发放谁负责。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旅游包车动态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卫星定位监控工作,及时纠正车辆超范围运营、不按包车协议线路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游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景区路段行驶;严禁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和异地经营;严禁旅游客运车辆在凌晨2-5时运行。春运期间,各运管机构要通过联网联控系统对所属旅游客车运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上述“三个严禁”的旅游客车,要立即停运整改,当班驾驶员要立即参加安全教育。

(四)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农村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春运期间所有农村客运驾驶员都要参加由企业统一组织的春运安全驾驶专项培训;二是强化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例检例保制度,确保农村客车技术状况良好;三是全面排查农村客运通行道路的路况,重点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情况,及时向公路管理部门反馈相关信息,不能确保行车安全时,暂停相关线路运营。

(五)强化城市公交运输服务保障

各公交企业要加强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设备及消防救生设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安全监控,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有严重违章记录和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不得参加春运。加强对公交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等站内客流秩序管理及夜间车辆停放等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交与城市对外交通方式衔接,重点保障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景点和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方便旅客出行。

(六)认真组织春运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要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实行隐患销号制,切实提高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各运管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开展春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发现和消除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省局将在春运期间派出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查各地安全生产情况。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一是各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广泛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及时发布运力安排、班次增减、客票余量、道路管制等客运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继续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为旅客平安优质出行提供便利。

二是各汽车客运站要不断改进售票服务。通过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送票上门,站场前移,在大专院校等旅客集中点开辟临时售票点等多种形式提升线下售票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联网售票系统,确保河南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正常使用,丰富线上售票途径。

三是各汽车客运站要全面提升候乘车服务质量。要强化站容站貌建设,开展一次“迎春运 卫生大扫除”活动,确保站前广场、候车室、公厕、车场干净整洁,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乘车环境;要规范引导标志,做到内容醒目、指示清晰,准确引导旅客候乘;要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为重点旅客提供贴心服务。有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要开通免费WiFi,供旅客候乘车使用,营造高品质的出行环境。

四是各运管机构要积极配合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车站等重点区域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和运价政策宣传,严厉打击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行业服务诉求渠道,及时调查处理旅客投诉和信息咨询。

五、创新宣传形式,做好春运宣传工作

(一)做好“情满旅途”活动宣传。各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宣传好“情满旅途”活动,坚持待旅客为亲人的服务理念,从细微着眼,从点滴做起,不断提升“情满旅途”活动质量,挖掘“情满旅途”一线活动细节,增强宣传感染力。

(二)做好春运宣传工作。各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加强与当地媒体合作,组织媒体广泛报道道路运输行业改进提升春运服务有关情况,积极向省局报送一线典型和事迹,配合省局组织好各项采访,特别是对各地在售票、候乘、信息发布、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进行重点报道,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做好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宣传。各地运管机构要继续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活动网址:http://chunyun.itsc.cn),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官方微博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组织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完成网址链接,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活动。

六、加强春运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运管机构要及时总结当地春运工作主要特点和亮点,形成书面信息,于每天下午3时前通过省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上报”系统进行报送。二是各运管机构要在每天上午8:30前将前一天的《2018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信息报送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局值班室,并通过省局门户网站“道路安全报备系统”进行报送。2018215日(农历大年三十)8:30前报送节前春运道路客运基本情况;218日(农历正月初三)、21日(农历正月初六)8:30前,分别报送当日客运量预测数以及春节黄金周前3日、前6日道路客运基本情况。报送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安全生产和旅客服务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互联网+道路客运”等新业态、联网售票等新模式在春运中的作用等。继续落实好“百城百站”信息报送制度,每天按时报送信息;郑州市作为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络城市,洛阳、新乡作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联络城市要按照部、省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春运信息。三是畅通信息渠道,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各运管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四是312日前,各运管机构要将道路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省局。春运结束后,省局将对各地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并将信息报送情况列入年终考评内容。

各运管机构要于25日前将假日值班安排表和值班电话通过传真和邮箱两种形式报省局。

省局联系方式:

    箱:yunshuju@126.com

值班电话:0371-68975795

    真:0371-68975793

附件1: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018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信息报送表

附件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18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