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运政网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运政网       2017-11-27 来源: 河南运政信息网

豫交运安监〔2017127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加强运政网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运管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两客一危”车辆运政基础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994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 “运政网”数据清理工作,保障“运政网”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危货车辆不规范信息

按照交通运输部“两客一危”车辆数据提取规则,对部分地市“运政网”中危货运输车辆是挂车,但车牌号码没有“挂”字(附件1)的,相关地市要逐一排查并自行修改。 并且在今后工作中要规范数据录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补充核心数据不全的信息

在“运政网”中逐一校对“核心数据不全问题清单”(附件2)中的车辆、业户和线路信息,其中车辆档案中包括车辆牌号、VIN识别码(底盘号)、客车类型与等级、发证机构代码;业户档案中包括经营业户名称、有效期起、经济类型、发证机关代码、经营状态;线路信息中包括标志牌号、客运班线类型代码、有效截止日期。对于上述有关字段不全的“两客一危”数据需各地市自行核实并对缺失的数据项进行补填完善,并且在此后工作中要负有责任心,保证数据录入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修正数据填报不规范的信息

在“运政网”中逐一校对“数据填报不规范问题清单”(附件3)中的经营线路信息,其中线路标志牌存在有效截止日期不规范,客运经营线路信息存在线路有效期止不规范(有效期止小于有效期始等情况)的问题,将这些存在问题的线路信息或证明重新进行修正并注意有效截止日期是否正常。

四、修正数据关联性不强的信息

通过和交通运输部重点营运车辆基础数据对比分析,各地市均存在班线客车或旅游包车只有道路运输证数据信息,没有对应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或“河南省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区域经营许可证明”信息的情况(附件4)。各级运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只有道路运输证数据信息,但没有对应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或“河南省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区域经营许可证明”信息的进行注销操作或完善相关数据信息。

五、按时完成数据核查清理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数据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对有问题的数据逐条核查,做好各项数据注销、补录、修改的登记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各地市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数据核查清理时间进度,2017930日前,必须完成附件1234中车辆的排查清理及校对工作;数据核查清理工作完成后,各地市要将数据清理情况在1013日前报省局安监处,省局将组织对此次数据核查清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市(县)运管部门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联系人:付中举   电话:0371-87165964

             电话:0371-87166940

  箱:hnjtcws@126.com

 

附件:

1、危货车辆不规范信息明细表

2、核心数据不全问题清单

3、数据填报不规范问题清单

4、数据关联性不强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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