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运政网       2016-12-29 来源: 河南运政信息网

豫交运安监〔2016109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运管局,郑州市修管处,局机关各处室:

<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创建实施方案》已经省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1226

 

《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标准》创建施方案

 

为强化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汽车客运站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6586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89-2011)达标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达标创建活动,到2017年底,全省汽车客运站基本达到《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实现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管理规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达标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安委办具体负责活动开展的督促指导工作。各地要成立领导组织,做好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各级运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落实《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建立并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五项工作制度。

1.定期抽查制度。各级运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对辖区所属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年至少抽查一遍,发现隐患和问题记录在案,并督促汽车客运站整改,消除隐患。

2.分析研判制度。各级运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对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查找问题和不足,拟定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3.教育培训制度。各级运管部门督促辖区汽车客运站,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4.责任告知制度。各级运管部门督促辖区汽车客运站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狠抓落实。

5.督导问责制度。上级运管部门定期对下级运管部门组织开展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汽车客运站

汽车客运站按照《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 41/T 689-2011)要求,积极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五加一”活动,即: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消防安全检查。通过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1230日前)

各地运管部门要按照达标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组织召开辖区汽车客运站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文件精神,学习《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对达标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汽车客运站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掌握达标创建的内容要求和标准程序,做好达标创建各项准备工作。

(二)试点培育阶段(2017131日前)

各地运管部门要商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参与,结合工作实际,选择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较好的汽车客运站,进行试点培育,总结并形成可推广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经验和做法。组织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

(三)达标创建阶段(2017年年底前)

各汽车客运站借鉴试点单位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汽车客运站对照《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建设标准的,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验收。20178月底前,辖区汽车客运站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100%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2017年底前,全省汽车客运站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级运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达标创建活动,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方法、进度、时限和要求,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抓好工作落实。达标创建活动中,省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二)严格监管,注重实效。各级运管部门要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定期检查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汽车客运站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对检查发现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汽车客运站,采取坚决措施,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三)健全机制,科学管理。各级运管部门要通过汽车客运站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监管措施和手段,逐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夯实消防安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