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运客〔2017〕6号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
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运管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6〕148号,见附件1),部署了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同时加强我省营运客车安全带配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运管机构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制定工作计划,督促辖区运输企业落实好应急锤更新更换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
二、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各地要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9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其他所有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应急锤、安全带的质量、数量、配备位置等要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运管机构要将应急锤更新更换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列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进行专项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2017年春运安全检查中,进行重点督导。
四、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各运管机构要建立月报制度,从2月起,每月5日前向省局报送上月在用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2)。1月16日前,将月报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报至省局(见附件3)。
省局将于4月30日和10月31日后,对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视情通报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市。
联系人:贾跃东
电 话:0371-87166645 传 真:0371-68851877
邮 箱:ysjkyc@126.com
附件: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6〕148号)
2. 市(县) 月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情况表
3. 市(县)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和完善安全带配备工作联系人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