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临近,各地将迎来常态化疫情防控趋于平稳后人民群众利用假日集中探亲、旅游出行的高峰期;同时党的二十大临近召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压力加大。9月6日交通运输专门下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交安委明电〔2022〕19号),省厅安委办要求全省行业领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切实做好双节假期期间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大政治意义,不断提升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工作,建立层层包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包保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督导检查,跟踪问题整改。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针对假期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全面排查本辖区风险隐患,对风险点、危险源和防控措施进行再检查、再确认,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企挂账建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切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重点场所、车辆管控。各单位要紧盯“两客一危”,特别是突出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等重点营运车辆,严格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严防不安全驾驶行为发生。紧盯汽车站、游客集散中心等重点客运场所,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告知等规定,加强对“三品”的查处,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紧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督促危货运输企业强化发车例检、运单使用、罐体设备管理等,保障危货运输安全。
三是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运输环节查堵。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加强分析研判,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疫情防控方案(3.0版),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测温验码、佩戴口罩、人员防护、乘客信息登记、防疫宣传等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要做好冷链等重点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坚决阻断疫情在道路运输领域传播。
四是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通讯联络畅通,加强指挥调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险情。要强化节日期间相关统计报表、工作信息报送,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要对预计车流、人流密集的重点区域强化管控,完善应急预案,及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确保遇有突发情况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全力保障假期行业安全稳定。(省运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