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2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25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交文〔2018〕316号)等工作要求,根据第12次调研统计情况,现将我省具备综合性能检测条件的检测机构最新名单予以公告。原公告信息与本次不同的,以本次为准。
附件:河南省具备综合性能检测条件的检测机构名单/upload/202005/19/202005191119436350.xlsx
2020年5月19日